1、我国部分地区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给企业带来的机遇。
2、企业资产损失取消税务审批程序,改由企业自行申报扣除,企业在处置资产调整当年利润的涉税处理。
3、2011年国税总局公布786个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文件,关乎企业税负重大调整的涉税处理。
4、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税收环境下,企业对票据正确处理的方法决定了税负。
5、企业股权转让所得,2011年新增两种情况可从股权转让所得中扣除应分享的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的财务处理。
6、国税总局2011年首次在政策层面上规定企业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合法有效凭证的最迟提供时间的运用。
7、符合条件的财政补助可以继续享受不征税税收待遇。国债未到期转让的利息收入的处理。
8、企业统一制作并发放的员工工作服费用的处理。